第七十八章 怎么可能会累(2 / 7)
sp; 布朗坚持认为,美国队最大的优势就是防守,全场紧逼是他们轻松制胜的法宝。
至于进攻?有球员的个人能力就够了,只是投篮不太准而已,又不是不会投,再说我们还能突破上篮。
总之,拉里-布朗是球队中资历更高的那个,他看似是助理教练,实际上统领全局,可明面上遇到问题,背锅的都是主教练卡莱尔。
没办法,谁让卡莱尔太年轻呢,梦之队这趟子水实在太深,他把握不住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。
现在,就这个破首发面对中国队,如果只看纸面,美国队竟隐隐劣势。
别的不说,三号位就没有人能对得上打三的甘国阳,卡只能让加内特去防。
可加内特去防了以后,四号位王治郅怎么办?这家伙在老鹰队表现不错的。
布朗给出的策略是外线的延误和夹击,毕竟他们有佩顿和基德这两个防守、抢断能力极强的后卫。
问题是,基德是佩顿的小弟,而佩顿又是阿甘的小弟,两人登场比赛,面对阿甘气势和心理上就弱了一头。
尤其是佩顿,大嘴喷八方,逮着谁都能一顿输出,而且他输出垃圾话完全是下意识,不用过脑子,仿佛流淌的水龙头,完全不影响他打球发挥。
可一遇到阿甘,水龙头自动关上,嘴巴的唯一作用就是嚼口香糖,连和队友喊话、喊战术都要温柔很多。
仿佛怕惊扰到阿甘,过来给你来一下,没办法,像佩顿这种缺少投射,依赖背身技术的控卫,甘国阳就是完全的克星。
而令甘国阳比较困扰的三号位高大投射型前锋,梦之队是一个都没有,卡莱尔对中国队的这场较量,充满了焦虑。
果不其然,双方比赛开始后,中国队迅速得分取得领先,球队的第一分来自王治郅的投篮。
甘国阳在高位接球吸引防护注意力,分球给到底边王治郅,王治郅接球直接两分中距离出手命中。
他的手感相当柔和,在大个子算得天独厚的天赋,在老鹰的一个赛季里,王治郅听从甘国阳的建议,没有死练肌肉,而是不断提升自己的投篮技艺。
其中提升最大的就是出手速度。
王治郅在国内比赛时,投篮出手速度稍微有些慢。
因为他个子高,臂展出色,运动能力在国内球员中算很出众的。
所以他的投篮很难被干扰,他有足够时间做动作,以最稳妥的姿势把球投出去。
可是到了NBA就不行了,防守人的身体素质普遍比他强,速度快,力量强,弹跳出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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