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5章 千案为证铁判清(2 / 3)
大门处,凡有冤情者,皆可鸣鼓,从今始,天枢院废除杀威鞭这一项惩罚。\"
\"对了……\"
杨十三郎敲敲镇纸,\"明日起,所有死刑案犯亲属可领'昭雪帖',持帖者,本座优先重审。\"
杨十三郎历时三个半月……日夜不分重审积案。
白案子边上小山一般的卷宗,只剩最后一卷——西海三太子敖烈纵火焚毁天庭御赐镇海\"八宝琉璃塔\"案。
白眉元尊原判:剐龙台三千刀,永镇鹰愁涧。
申诉人:西海龙王敖闰(代子鸣冤三百载)
功曹重审记录:
一、风神之眼勘验
塔基焦痕中检出敖烈本命龙息,与供状完全吻合;
残留火纹呈\"醉龙狂舞\"之相(龙族酗酒特有痕迹);
二、新获证物
1.敖烈贴身玉佩中暗藏【焚塔自供诗】,字迹狂乱:
\"一怒焚天塔,扬眉吐气时!\"
2.西海龟丞相临终留书:\"老臣当年亲见三太子酒后狂言要烧塔\"
三、敖烈当庭供述
\"父王……不必再争了。\"(扯开衣襟露出心口逆鳞)
\"这'焚心痕'就是罪证...当年元尊大人看得分明。\"
杨十三郎终审判词:
\"经本座以风神之眼复验:
一、原审定罪证据确凿,量刑精准;
二、西海龙王为全颜面,以'北斗阁陷害'为由反复缠讼;
三、敖烈现真心伏罪,可嘉其诚。
故裁决:
维持白眉元尊原判,西海龙王以'扰乱天枢'罪,罚巡天河三百载。熬烈现真心认罪,待本座奏请圣上后,依律减刑。\"
——天枢院首座杨十三郎风神之眼终鉴。
杨十三郎判毕,敖烈向白眉元尊画像三跪九叩,龙血写就\"心服口服\"四字。
第二天《天庭晨报》头条——铁案如山:纵风神之眼亦不能改白眉元尊铁判;
《云霄日讯》头条——悔罪典范:敖烈终悟\"司法威严不容亵渎\";
《每日云讯》也特载此案,题头是\"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\";
杨十三郎看着白案子边上一地的灰尘,久久没有起身,大堂门窗已经全部关闭,不再有风,他终于有了片刻的安静……
“走了,阿槐,朱风,七把叉,回仙鹤寮……明天本座补休。”
……
白眉元尊执掌天枢院数万年,判决案件不计其数……这次白眉元尊卸任,请求重审的案件总计一千二百五十三件,由杨十三郎重审八百十三件,其余案件由原告撤诉结案……
最为难得的是,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在云讯社全程监督面前,经过杨十三郎风神之眼重审的案件……当事人均出具书面认罪书。
白眉元尊在任期间的严谨,公正,引发了三界的巨大轰动……每一天的每一案,各大云讯社争先报道……
白眉元尊的严谨作风竟在无意间压过了真言之风的喧嚣。
那些曾因真言之风被迫吐露隐秘的仙官们,如今日日捧着云讯社副刊《白眉判例集》研读。
凌霄殿朝会上,连玉帝都不自觉引用\"元尊判词\"。
众仙日常谈论的不再是谁被真言所困,而是\"风神之眼明日能不能找到白眉元尊一丝瑕疵\"。
《云霄日讯》主笔在仙鹤传书中写道:\"真言令人惶恐,白眉使人敬畏。前者如雷霆暴雨,后者似润物无声。而今三界热议的,已非被迫吐露的隐秘,而是自愿追随的典范。\"
太白金星在天枢院留言簿上,手书\"以正克邪,方为上策\"八个大字
金母笑对百花仙子道:\"看啊,这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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