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7章 东窗事发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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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;  “结果现在,寰宇传媒却靠着强大的律师团队抓住了法律的漏洞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《刑法》64条,犯罪所得退赔优先于民事债务,寰宇传媒通过关联公司向柬埔寨警方举报记宇飞跨境洗钱,虚构其在柬赌场资金往来,促使柬方冻结其账户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以被害人身份申请参与国内税务案件财产分配,截留了记宇飞在境内所有资产,导致我们后续即使胜诉也无可执行财产。”

    “跟着寰宇传媒在开曼群岛注册空壳公司,以该公司名义与记宇飞签订海外直播合作协议。约定记宇飞通过该公司在TiktOk直播,这不违反与华夏平台的竞业限制。并支付200万美元的签约金至柬账户,规避外汇管制。主张海外用英国法,不受华夏法律管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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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并且还舆论操控,通过控股的媒体矩阵发布我们逼迫主播偷税的通稿,转移公众焦点,全部火力集中在我们身上。”

    “此外我得到消息,寰宇传媒还在挖我们的主播,心予就收到过消息,跟我汇报过,具体跟哪些主播私下谈过,目前还不清楚。”

    听起来很复杂,但总结起来也很简单。便是寰宇传媒跟记宇飞达成了合作,将记宇飞在国外安顿好,记宇飞国内滞留财产,则被寰宇传媒吞掉,这里面是否还会给记宇飞利益输送一波,就不为人知了。

    记宇飞的回报,便是配合寰宇传媒攻击新视界传媒将之拉下水。反正记宇飞已经完全臭了,拉老东家下水不难。

    鲁涛叹道:“林公子,这都怪我,我以为最大问题,不过是是否拿回赔偿何时得到赔偿。万万没有想到,人家法律可以玩得这么的溜。混迹这么多年,我又被狠狠上了一课。”

    “我跟律师团队商讨过,说可以刑事反诉,举证寰宇传媒虚假诉讼,但需要证明其举报材料造假,跨境取证难度很大。”

    “也可援引《民法典》第154条,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,但需要证明寰宇传媒主管恶意,同样取证困难。”

    “此外若寰宇传媒使用VIE构架,可尝试穿透追究其境内实控人责任,但诉讼周期长达2-3年,存在很大变数。”

    “总而言之,我们不是没有胜算,他要斗,我们就陪他们斗。律师团队说我们胜诉的成功率,能在50%左右。”

    林川说道:“让你找的律师团队将详细资料发给我的法务部。”

    于微早已组建属于自己的法务部,能力不是一般的律师团队能比的。

    不过即便如此,估计也只是提升一些概率,概率还是相对低,林川不想不确定性。更不想打个官司,耗个两三年。

    林川最大的优势是什么,是律师团队吗?并不是,是钞能力。

    既然对方不讲规矩耍阴招,那自己何必要跟着对方的节奏走呢?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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